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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铁人奖励基金”

日期:2015-11-20  来源:学校网

大庆师范学院铁人奖励基金简介

大庆精神、铁人精神是大庆油田宝贵的精神财富和力量源泉。大庆师范学院具有独特的地域优势和办学特色,是传承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的重要阵地。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学校决定设立铁人奖励基金。该基金设有突出贡献奖、自强自立奖和特殊荣誉奖,各奖项系学校最高荣誉奖项,每学年评定一次,专门奖励那些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极大贡献、争得极大荣誉的在校学生,从而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高举大庆精神和铁人精神的旗帜,学铁人、做铁人,努力争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大庆师范学院铁人奖励基金单项奖评选补充细则

为贯彻执行庆师院发[2007]19号文件《大庆师范学院铁人奖励基金管理与使用办法(试行)》,特制订申报各单项奖评选补充细则:

一、申报突出贡献奖

除符合第三章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为社会或学校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在十万元以上。

2、为学校、社会解决重大难题:原则上是指在重大灾害、学校稳定、重大社会问题等发生之前,予以制止或解决。

3、所发明应用的新科学技术成果已申请国家专利。

二、申报自强自立奖

除符合第三章第六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 评定范围在应届毕业生中。

三、申报特殊荣誉奖

除符合第三章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1、由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类竞(比)赛等活动中,获省级(含省级)个人第一名、团体一等奖,或由政府部门主办或联合举办的评比、比赛中获国家级奖的个人及团体。

2、为学校争得有影响的社会荣誉称号,原则上指的是参加本条款第2条以外的部门组织的各类竞(比)赛等活动,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影响巨大,或者取得的成绩(或荣誉)在本校发展史上史无前例。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独著。在省级以上文学、艺术杂志上发表作品。有正规刊号出版创作作品集等。(本条款与学校、科研处等部门界定标准相同)

四、同一获奖作品只能参加一次评审,享受一次奖励,奖励等次按获奖的最高级别评定。

五、各单项奖评选界定时间是本学年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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