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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09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日期:1970-01-01  来源:学校网

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 总分 第1门 第2门 第3门 第4门
哲学[01] 330↓ 50 50 90 90
经济学[02] 340↓ 55↓ 55↓ 90 90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030180]) 330↓ 55 55 90 90
教育学[04] 330↓ 50↓ 50↓ 180  
文学[05](不含美术学、艺术学) 340↓ 50↓ 50↓ 90 90
历史学[06] 310 50 50 180↑  
理学[07] 300↓ 50 50 80 80
工学[08] 290↓ 45↓ 45↓ 75↓ 75↓
医学[10] 295↓ 50 50 150↓  
管理学[12](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350 55 55 90 90
工商管理硕士[120280]) 总分不低于175↓,综合能力不低于90↓,外语不低于60↑; 总分不低于165↓,综合能力不低于90↓,外语不低于60↑(2003年8月以前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业务骨干)。
法律硕士[030180] 330↓ 50 50 90 90
艺术学[050401]、美术学[050403] 330↓ 40 40 90 90
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0 240 40 40 40 40 60 120 60

1、各院(系)在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的生源充足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向上调整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具体以各院(系)通知为准。

2、有关优惠及照顾的条件(如果符合多项条件,只按最大幅度进行,不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目前在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户籍在当地),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3)纳入少数民族计划的考生执行少数民族计划分数线,没有纳入少数民族计划、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须提交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证明及核验身份证原件),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

(4)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等照顾专业,前2门单科可以降低5分,后2门单科及总分可以降低10分,且不得在入学后转到非照顾专业就读。

3、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分数要求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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