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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美术)

日期:2015-11-13  来源:学校网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2年1月18日每天6:0023:00

截止时间:各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前一日18: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需登录美术高考网(www.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我院不做任何信息更改,同时不再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

2、现场确认:(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照相(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未涉及美术类统考或美术类统考成绩未公布的省市,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我院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美术类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4、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山西考点、河北考点、江西考点、湖北考点、河南考点、山东考点、安徽考点的本省考生无须参加网报。其它省考生如在以上所述考点参加我院专业考试,需登录美术高考网(www.mei-shu.cn)进行网上报名。

6、填写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只能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时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名称填写(专业代码按照考生所在省公布代码为准);

五、录取办法:

(1)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综合面试、专业、文化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2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文化课占80%,专业课占2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80)+(专业总分20020)

(2)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以形体测试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

1、新生凭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专业合格证、录取通知书,按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在校就读期间,学校实行奖学金,特困生减免学费及困难学生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以帮助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收费标准:

A学费标准:

本科:绘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中国画专业15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13000元/学年、摄影专业9000元/学年、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7000元/学年。

B住宿费:学院根据专业和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住宿,收费标准以入学须知为准。

C代办费:根据教学和军训等项工作的需要和不同专业、不同类型,按实际发生额一次性收取。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材料费自理,享受公费医疗、转户口关系。

6、学生毕业后实行国家政策指导,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报考艺术教育系(美术教育专业、音乐学专业)学生在四年的本科教学中,除学习美术专业课程以外,同时接受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普通话测试等课程的教学。在四年学业完成后获得本院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同时,还可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七、其他事项:

本院另招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附属中专、成人教育学院(设有高起专、专升本、高起本)。简章另发,欢迎报考。

本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考生由火车站乘5路、30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500米即到)

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网址:www.xafa.edu.cn www.xafa.com.cn www.mei-shu.cn

成人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29-87976993

附属中专咨询电话:029-882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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