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出台...
学校大全 >教育资讯 >08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出台...

08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出台 六类疾病高校可拒收

日期:2016-01-20  来源:学校网

从教育部门获悉,2008年高考的体检指导意见近日出台,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患有六类疾病的考生,报考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推荐:北京市体检中心主任答疑 高考体检八项请注意

这六类疾病为: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合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并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并风湿 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及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昨天,青岛市招办发布通知,提醒考生在体检时应注意的事项,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招生体检,并在区、市招考办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非指定的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市招办提醒,考生体检前要注意饮食、避免剧烈运动、并要保证休息,尽量不要服用药物和保健品。

青岛市招办提醒,体检后考生应主动向报名区、市招考办查询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于体检结束一周内且不晚于4月30日向体检站提出申请,经体检小组批准后,进行复查。

点击显示
上一篇:四川外语学院2012年高考在四川计划招生350人下一篇:辽宁重点高中协作预测分数线:文科高10分,理科持平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热门资讯 更多
随机资讯 更多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