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考考生6月28日17点前可书面申请分数复查
日期:2015-11-30 来源:学校网
2012年高考成绩复查,广东考生可在6月28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
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28日20:00前进入/pgzb/,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输入到省教育考试院的数据库中。各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登陆系统的用户帐号、密码与高考报名系统用的帐号、密码相同。
此外,广东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网上录入的要求输入考生查分申请数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于6月29日一30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市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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