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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瓜分”青少年活动中心

日期:2015-12-12  来源:学校网

阅读提示作为公益性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是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其性质为政府投资建设公益性事业单位。

然而,洛阳市洛龙区青少年户外活动中心却成为各类收费培训班扎堆的地方!20日上午,记者实地探访发现,作为孩子免费入内的各展览厅关门大吉,而培训班的生意却异常火爆。

【现场】

展览厅关门,培训班教室热闹

当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洛龙区青少年户外活动中心,该中心是两栋4层楼的建筑,中间以走廊相连接。走廊上悬挂着诸如热烈祝贺乐知英语进驻青少年中心、爱时间艺术培训中心开始报名了等标语,有的培训机构直接在所租赁的教室窗户上张贴宣传标语美术培训中心、舞蹈艺术中心等。

在文化馆楼一楼展览厅和展览厅房门紧闭,敲门无应答,而门口标识牌显示:书画厅开放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责任人:王波。而设在二楼、三楼培训班教师正在授课。

【租户】

没熟人牵线,想租教室很难

记者在二楼楼梯口碰到一位培训班老师。教室已经租完了,我租得比较晚,来的时候已经没有教室可租了,通过关系他们才给我腾出一间小教室。这位女老师指着小新星艺术培训班告诉记者。

多少钱一个月?记者问道。教室大小不一价钱不等,每间教室每月600-800元不等,不过不是熟人介绍一般不对外出租。这位女老师小声告诉记者。在二楼东侧一间办公室,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听说记者是来租教室办培训班的,她先警惕打量记者一番说:我们有规定,文化馆教室不对外出租。楼上不是很多教室都对外出租吗?记者问道。对方支支吾吾无言以对。

【说法】

收取培训班费用支付保洁、水电费

对此,洛龙区教育局分管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一名李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活动中心是暂借龙泰小学的,新的活动中心正在建设中,政府将龙泰小学空余房子免费借给活动中心使用。

对于活动中心收费租教室办理培训班一事,对方称活动中心要正常运转,出租教室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保洁、水电费这类支出。他同时强调,活动中心租教室收取费用很低,只是象征性收取。

【规定】

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

据悉,目前全国各地现有的青少年宫等单位均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运营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既然国家定位是公益性机构,那就必须要做公益性的事情,而不能搞成创收的机构。

早在200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由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公共服务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学生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场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切实把公益性原则落到实处。

意见指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集体组织的普及性教育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要实行免费。对确需集中食宿和使用消耗品的集体活动,以及特专长培训项目,只能收取成本费用,对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要全部免费。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收费项目必须经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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