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控辍保学”工作推进 小学辍学率严控在2%以内
日期:2015-11-24 来源:学校网
贵州8月15日消息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为保障贵州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推进,本年度内接受贵州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验收的11个县(市、区、特区)和25个接受省政府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县(市、区、特区),到年底,小学阶段学生辍学率将控制在2%以内,初中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
贵州省教育厅今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八项措施,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推进,一是建立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即每年8月底以前,各市(州)政府及县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村民为一线,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辍学学生报告和动员复学制度;三是完善义务教育证书制度;四是完善义务教育助学制度;五是严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六是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七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八是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另外,控辍保学工作还将纳入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体系,作为考核县级党政负责人、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从今年起,当年接受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验收的县,到考核试验收时,辍学率小学未控制在2%以内,或初中为控制在3%以内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针对11个贵州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验收的县(市、区、特区)和25个接受省政府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县(市、区、特区)以外的其它县(市、区、特区),到20112012学年结束时,2011年小学阶段学生辍学率为2%5%的,要控制在2%以下,辍学率超过5%的县要控制在3%以内;初中阶段学生辍学率为3%5%的县要控制在3%以下,辍学率为5%10%的县要控制在4%以内,辍学率超过10%的县要控制在5%以内。到2015年,贵州全省各县小学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初中阶段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到十二五末,贵州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现象将得到有效控制,控辍保学形势严峻的局面将得到切实的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