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高考报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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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疆高考报名政策方案

日期:2016-01-15  来源:学校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规定》已出台,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较往年提前。自治区2013年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将在12月1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自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招办主任孙红新说,我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条件是: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就读三年,并且有在新疆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条件是:应届毕业生必须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往届毕业生必须有教育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有其所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疆连续就读两年以上,考生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三年;中等职业学校在疆外招收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

我区跨地、州、市就学考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但有其所就读的公办中学三年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就读中学证明属实,由户口所在地、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其户籍条件属实的,可在就读中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参加考试。

其他考生报名条件:

第一类,高中阶段随父母调动需转入疆内就读高中的,考生本人及父母在疆须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有高二、高三两年高中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二类,在我区出生落户到外省区借读的,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必须长年在新疆,考生户口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且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借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三类,区外地级以上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工作期间,其子女高中阶段在新疆就学两年且子女本人在疆有常住户口,允许在疆报考。非兵团系统,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地级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级以上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材料,经考生就学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准予报名。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各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报本人的报名信息,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孙红新介绍,我区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规定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学校尤其是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要确定专人进行重点审查,严防空挂学籍和违规落户行为。同时,要求各地、州、市及兵团各师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尤其要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加强注册审核和日常管理,2013新疆高考报名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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