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空军招飞江西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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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空军招飞江西学员初检时间表确定

日期:2015-11-25  来源:学校网

记者近日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3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及初检时间安排已经确定。2013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空军航空大学等院校将面向全国招收飞行员。

招飞对象面向四类考生

2013年,空军面向四类考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含女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学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军大学生士兵,男性,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选拔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空军招飞选拔一般包括初选、复选和定选三个阶段。2013年,空军在部分省份进行改革试点,将招飞定选工作前移至高考前进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即确定录取名单。

2012年8月至12月,是宣传发动、组织推荐和初步检测时间。复选时间为2013年2月至5月,在招飞选拔中心设置的检测站(一般在省会城市)进行,主要包括文化测试、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定选时间为2013年5月下旬,高中生为2013年6月中下旬,均在空军招飞局检测基地进行,主要包括集中选拔和审批录取。

高中生飞行学员,入校后经过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在校学习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毕业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学士学位,享受副连职军官、空军中尉军衔待遇。如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根据本人情况转入地面军事院校学习。

大学生飞行学员,被录取的普通高校本科二年级飞行学员,在航空大学学习2年,享受待遇、培训模式与高中生飞行学员相同;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飞行学员,先后在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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