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育营养计划:2013年底建成试点区学校食堂
日期:2015-11-25 来源:学校网
针对部分地方对学校食堂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滞后、质量不高等问题,教育部、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的学校食堂建设,2015年前基本完成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其他地区学校食堂建设。对于中央资金支持的学校食堂建设项目,要在资金下达到省(市、区)后一年内完工。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建设,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各地要编制完善2011-2015年学校食堂建设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力争到201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家试点地区的学校食堂建设,到2015年前基本完成中西部和东部困难省份其他地区学校食堂建设。
根据规定,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699个国家试点县,适当兼顾其他地区。中西部省份用于国家试点县的中央资金比例,应当不低于本省份所获中央资金总数的90%;用于学校食堂建设的资金比例应不低于90%。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要求及时足额下拨资金,防止因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中央资金项目要在资金下达到省(市、区)后一年内完工。
通知指出,学校食堂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并满足功能使用和综合防灾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学生食堂建设模式,贯彻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搞超标准、豪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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