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尝试在初中启用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日期:2015-12-05 来源:学校网
从海南市教育局获悉,《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修订)》已正式印发,各初中学校要在中考前规定的时间内为即将毕业的学生填写《海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以此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修订《方案》中,对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个部分,其中等级由分项等级和总等级组成,均采用A、B、C、D来呈现。在生物、地理和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四个维度中,有三个达到B等以上(含B等),且无D等以下等级(含D等)者,总等级才能评为A等;有三个达到C等(含C等),且无E等以下等级(含E等)者,总等级才能评为B等。
据了解,综合素质评定的总等级达C等以上的学生才能准予毕业。综合素质评定的总等级达B等以上(含B等)的学生才能被省一级学校和面向全省招生的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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