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小学寒假时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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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中小学寒假时间:1月28日至2月24日

日期:2015-12-11  来源:学校网

南宁中小学生期盼已久的快乐寒假生活即将到来。市教育局下发了 《关于做好2013年南宁市中小学校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201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8日至2月24日(农历腊月十七至正月十五),共28天;2月25日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统一开学上课时间。

放寒假前,各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做好学生的寒假期间旅游安全、交通安全、野外活动安全、外出探亲访友安全、食品卫生、防诈骗(特别是防电话诈骗)防盗防抢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针对寒假安全工作特点,重点加强对师生燃放烟花爆竹、防火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流行、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遭遇突发安全事故逃生自救能力,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同时,各学校将根据学生年龄特点,以感恩教育洒扫应对为主题适当布置有意义的德育作业。并加强和社区及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社会各方的支持,利用假期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丰富学生们的假期生活。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孩子的假期生活,要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关心、指导和帮助。但是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此外,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推荐一批好书,号召学生在假期读名著,读好书,写读书笔记等,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让孩子们过一个充实、有意义的假期,是老师和家长的共同心愿。为此,市教育局重申禁补令,公办学校要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规定,杜绝违规补课行为,不得提供场所给社会上的任何办学机构、培训机构在校园内举办各种名目向学生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兴趣班等;不能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本校的学生、老师参加校外机构举办的各种名目的培训班、补习班、有偿培训、授课等;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展培优补差培训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收费,对于违反规定收费的要给予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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