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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2013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日期:2015-11-25  来源:学校网

四川大学 2013 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 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规定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 四川大学2013年艺术类省外校考信息采集系统 完善个人信息,各省如有报名要求请遵照各省的要求执行。

4.本简章适用于四川省以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

二、 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专业考试结果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三、 招生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动画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声乐表演)、舞蹈表演

四、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在所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必须按照我校规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要求 校考合格,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 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书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舞蹈表演、 音乐学(声乐表演) 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 :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 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服装设计与服饰设计专业招生省份:重庆、湖北、安徽、江苏、新疆、河南、浙江、湖南、山东

五、考试科目及校考 考点安排:

1.考试科目及要求:

2.校考考试地点安排

(1)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二)绘画(书法): (三)广播电视编导: (四)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声乐表演): 六、校考成绩查询及公示

我校于4月中旬在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站公布校考成绩,并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询。

七、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教育部( 2004 ) 42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18 号令)的规定执行。

2.纪委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 028-85404020 。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艺术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E-mail : scdxys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 028 - 86080605 、 86081605

艺术学院专业考试咨询电话:028-85991681

轻纺与食品学院咨询电话:85404037、13458667698

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 610065

艺术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航港川大路二段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邮编: 610207

欢迎访问: (四川大学主页) 或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 或 (四川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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