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自...
学校大全 >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自...

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日期:2015-12-10  来源:学校网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将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突出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面向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已获得中学推荐的江浙沪学生无需再报名参加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

一、选拔对象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招生专业以文、理相关的基础和应用学科为主。

三、报名条件及方式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推荐表,由中学推荐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B、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下列学科比赛并在总决赛中获奖的,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获奖者;(3)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

四、报名程序

A、中学推荐生:学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12年12月19-2013年1月7日。

B、自荐考生:考生直接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其他证书不需要)复印件等材料于2013年1月7日(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网上报名日期为2012年12月19日-2013年1月7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419室招生办公室200062。

江、浙、沪自荐考生如愿报考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请同时报名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

点击显示
上一篇:2013年全国高校更名名单下一篇:华东师范大学2013“未来优秀教师”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热门资讯 更多
随机资讯 更多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