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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给“择校热”降温 优质初中名额或分配到小学

日期:2015-12-09  来源:学校网

今后,云大附中、云师大实验中学、滇池中学等省内优质民办初中,有望把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小学,并逐年扩大分配比例。

如何缓解择校热?云南省正在着力出招。《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听证稿)公布,并将面向全省征集意见和建议。其中提出,从2013年新补充教师起,云南省将实行教师资格证有效期登记制度,其中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师资队伍 城镇教师评高职须去农村任教1年

云南省将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监督和查处机制。

从今年新补充教师起,云南省将实行教师资格证有效期登记制度,促进教师淘汰更新机制。值得一提的是,云南省拟规定各地要逐步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聘任校长,推行校长聘期制。其中,城镇学校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随迁子女 85%以上外来娃将可就读公办学校

《意见》提出,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到2015年,要将全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提高到85%以上。逐步有条件允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各地要对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下岗职工子女等落实贫困学生救助政策。

招生改革 公办学校跨范围招生比例应小于10%

云南省将规范中小学招生办法。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并于每年招生前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告。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让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对口初中。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

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定向择优生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数的30%,并逐年提高。规范普通高中优秀特长生录取办法。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到2015年,把省内每所公办学校跨范围招生的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同时探索将优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并逐年扩大分配比例的做法。

班额规模 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云南省拟实行县域内学区管理。各地要通过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合理分流学生等措施,使学校班额符合小学每班45人以下、初中50人以下国家标准。班额超标学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学校并入的学生。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及机制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重点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加强教学功能房建设,建立健全学校经费管理、校园安全、饮食卫生、后勤及服务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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