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小学招生8月1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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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小学招生8月11日起报名 片区招生需“两一致”

日期:2015-12-01  来源:学校网

厦门市教育局官网对外发布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政策。

今年,厦门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招生对象为厦门市户籍或暂住在厦门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厦门市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港、澳、台、华侨、外籍适龄儿童的报名时间为8月11日、12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厦门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的登记报名时间为8月17日、18日。逾期未登记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校的机会。

根据规定,片区招生对象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应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12日。

公办小学在完成对片区内适龄儿童及港、澳、台、华侨、外籍生招生后,若有剩余学位,将公布招生计划供外来娃报名,如果片区内报名人数多于招生人数,区教育局将通过电脑随机抽签决定。

非厦门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将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其中,四证齐全的外来娃将获得优先派位权,仍有余额再对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派位。

所谓四证齐全,即:1、暂住证:学生本人及其父(母)须在厦暂住,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 (母)须在岛内实际居住2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岛外实际居住1年以上;2、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两年(含两年)以上,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须在厦务工一年(含一年)以上;3、社保证明:学生父(母)须按照规定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申请在岛内入学的学生父(母)近两个年度须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申请在岛外入学的学生父(母)近一个年度须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4、计生证明:符合国家人口计划生育政策。

四证齐全的外来娃到民办小学就读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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