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2013年中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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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2013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划定中小学学区

日期:2015-12-04  来源:学校网

从嘉兴市教育局基教处获悉,2013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同时,市区24所小学、14所初中的学区划分也已经正式确定。

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五项原则

了解到,今年市教育部门制定了更为全面而严格的入学五项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具体为: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按行政区划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管理责任,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划学区招生要求,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阳光招生原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本辖区招生信息。

控制班额和遏制择校原则,小学和初中学校原则上分别控制在40人、45人以内;实施小班化试点的学校,小学和初中分别控制在35人、40人以内。严格控制择校率,鼓励实行零择校政策,初中择校生不享受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残疾新生和新居民子女依规入学

在具体招生过程中,今年市教育部门特别强调,各义务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和面试,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实验班、重点班、提高班、创新班等。1 2

在录取程序上,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回归浙商子女等政策性规定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审核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对适龄残疾儿童和少年,学校必须依法保障其就学权利,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新居民孩子入学,均须办理相关居住证件,由其父母或父母一方持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在市本级参加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参保证明,以及同住适龄儿童、少年的居住证件,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学区划分社区化

总的来说,今年的学区划分变动较小,划分依据仍然是就近或相对就近、根据社区提供的适龄儿童人数,按照便于识别和学校操作的原则,以道路为界限、以社区为单位来明确各校的招生范围。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今天,没有所谓学区房的概念,因此,在今年市区各学区的招生区域上,能够避开房产楼盘名称的尽量避开,改用社区来替代。

了解到,今年市区小学、初中的招生学校新增了运河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高照中学和高照小学3所。

市区还有两所小学改名,分别是栅堰小学改名为艺术小学,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改名为杭师大经开附小,招生范围基本不变。此外,对于东北师大南湖附校临时划入的委托招生区域科技城项目的招生时间予以明确,分别为小学部到2013年8月止,初中部到2014年8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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