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学院2013年招...
学校大全 >招生简章 >四川天一学院2013年招...

四川天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日期:2015-12-04  来源:学校网

一、学院全称: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国标代码:11841

二、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教育部批准设置,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面向全国统一招生。

三、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四、录取规则:

1、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2、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3、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4、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5、艺术类专业录取: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文理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7、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五、毕业与发证: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奖、贷、助学措施:

1、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励志奖学金、优秀特困生补助、学院奖学金、新生入学奖等奖励和勤工助学措施。在国家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的大力扶持下,我院构建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入校后学生可申领奖助学金,无忧学习,快乐成才。

2、单项新生奖: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三本控制线以上,给予奖励。

3、在全国、省(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奖,以及省统一认定的音乐、美术、书法、舞蹈特长生,给予奖励,具体以学院阳光招生网公布为准。

七、招生计划: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八、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大道8号 邮编:610000

九、联系方式:028-67933367 028-67933368 传真:028-67933368

网址:http://www.tianyi.edu.cn

电子邮箱:hexiaobm@qq.com

点击显示
上一篇:福建省2013年高考招生计划总数为240054人下一篇:2013年新疆高考分数线公布 理科汉语三本线330分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热门资讯 更多
随机资讯 更多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