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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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日期:2015-12-03  来源:学校网

学校名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97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单位

办学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特点:学院建成了占地近1100余亩、大气靓丽的新校区,形成了为难为之为,成不成之成的校园精神,形成了以就业寻出路、以服务寻支持、以贡献寻生存、以特色寻发展的办学理念,形成了以汽车、机械、电工电子、建筑环境、计算机和管理六大类专业为龙头的特色重点专业,形成了重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之特色和校企结合、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

收费标准:学院实行学分制,每学年学费数额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而定,各专业每学分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部门公布标准为准。

专业要求:

1、艺体类专业(电脑艺术设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认可四川省联考术科成绩。

2、文秘(公关礼仪)专业要求:善于交际、形象好、气质佳。

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2、我院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平行志愿考生。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4、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投档;对艺体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允许退档换录。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毕业证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教学环节,达到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联系电话:0825-2290000

招生信息网: http://www.sc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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