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职校生实习的安全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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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职校生实习的安全管家

日期:2013-11-15  来源:学校网

 

“今年9~10月发生投保学生死亡事故10起,其他未参加保险省份的事故数据暂时不掌握。”近日,在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组召开的案情鉴定会上,有与会专家说,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了学生家庭的不幸,而且增加了实习单位、职业院校的忧愁,还对职业教育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记者看到的《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工作2012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也证实了这种现象:“目前我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不久前,黑龙江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学生到陕西延安实习,一名学生在野外测量时,携带的测量卡尺不小心触碰到高压线,身体受到电击,经抢救无效死亡。从9月1日开学至今,全国投保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职业院校,共发生121起学生实习伤亡事故,其中11人死亡。

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实践教学是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环节,而实习安全一直都是学生实践教学环节中的敏感问题。来自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全国调解中心的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12年,每10万名实习学生中发生一般性伤害的约有39.9人,其中导致死亡的约3.96人。

学生的实习安全取决于实习岗位、实习组织、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以及学生素质等多方面因素。从全国调解中心已经受理的赔偿案件中可以看到,学生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贯穿于岗位实习、交通、住宿等整个实习过程,这些案件一方面暴露出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的薄弱和能力的欠缺,一方面也反映了职业院校在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方面的不足。

全国调解中心主任李涛告诉记者,相当多的职业院校没有制定具体的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这些制度上的缺陷导致了学生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不足。另外,职业院校在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上也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学生实习中“放羊式”实习仍然占有一定比例,难以保证实习环境、岗位安排对学生安全和权益的保障;另一方面,在学生实习安全培训和现场监管方面,学校的投入和师资保障状况也难以满足安全管理的需求。

学生实习责任险为实习提供保障

频发的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伤亡事件,不仅造成了学生家庭的不幸,也增加了实习单位、院校和家长的担忧——如何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万一学生在实习中发生了安全事故,谁来为事故买单?

教育部职成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一方面职业院校要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另一方面也必须健全实习风险管理机制。

为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2007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对学生实习管理和实习安全做出直接明确的规范。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下发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将是否建立并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制度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2012年,教育部制定了《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将高职院校纳入适用对象。

另外,我国关于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未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安全纳入保障范围。

为了弥补这一漏洞,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在中等职业学校中推行学生实习责任险。经过两年试行,2012年全面启动了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希望能以此防范和化解学生实习的责任风险,消除学校、企业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好政策为何难以落地

今年年初,青海省西钢职业技术学校2010级电工班的学生小李,在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实习时,在高炉作业区检查装置过程中发生了工伤事故,身体被溅出的钢水烫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3个多月的时间里,小李在医院进行了多次去皮、植皮手术,住院治疗费用将近19万元。

“发生了这样的意外,学校、顶岗实习企业,和小李的家人一样着急。不幸中的万幸,我们在去年给所有学生都投保了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所以当时就要求医院尽力救治,无需担心医药费。”西钢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路建强说。

今年7月,小李的保险赔偿到位,医药费加上2万元的伤残赔偿金以及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费,保险赔偿共计21万余元。

其实根据《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保险方案》,每次责任事故每人医疗费用限额为8万元。也就是说,小李所花费用已超过了限额。为解决这一问题,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设定了“全国公共责任限额”制度,对保险事故赔偿金额超过限额部分的,经全国事故鉴定委员会的认定,可使用“公共蓄水池”进行补充赔偿。

据了解,截至2013年11月7日,全国共有1283所中高职院校和154家企业参加了统保示范项目,累计1628764人次学生投保,其中实习责任保险投保1117769人次,校方责任保险投保510995人次。这一数字,对于3000多万名中高职在校生和每年1000万名实习学生来说,比例明显偏低,离教育部提出的“人人参保,应保尽保”目标差距较大。

记者采访了一些职业院校校长,有校长表示,由于经费紧张,无法给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对此,全国调解中心主任李涛并不认同:“统保示范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已经达到同等保障条件下价格最优,每实习学年每名学生保费仅需28元,非实习学生保费只需5至6元。”

据统计,目前全国还有十几个省份没有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个别省份在全国统保示范项目的投保人数还未实现零的突破。

学生实习安全教育与事故预防管理显得非常紧要

《报告》认为,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于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发生伤害事故后的权益保障还不够清晰和明确,无法及时进行司法救助的情况下,建立学生实习安全教育与事故预防管理显得非常重要与紧迫。

加强学生实习安全教育有利于提高学生规避风险、提高防范和应急自救能力。职业院校应高度重视并加强教育内容与实习单位接轨,消除实习学生侥幸、轻视的心理,培养安全生产的意识,排除实习环节中的“人祸”因素。

在学生实习过程中,职业院校应该与实习单位、家长保持有效沟通,建立科学的实习管理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实习及安全情况。同时,根据每年学生实习的情况,针对某些突发事故,职业院校应与实习单位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

学生实习安全是摆在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面前的紧迫问题,也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职业院校校长是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和完善‘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有及时赔付’的全过程风险管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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