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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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成员、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教

日期:2015-11-17  来源:学校网

本报此前推出的关于国际金融危机下地方保护主义再起的系列报道(详见2月17日《各地优先购本地产品 专家忧地方保护主义抬头》,2月20日《武钢湖北省内循环风》,3月12日《两会代表抨击地方保护主义》等等),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本报记者独家获悉,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正在收集汇总地方保护主义材料,并上报国务院。 今日焦点2009年3月18日上海金融国资改革提速上海金融国资改革将与整体国资改革一脉相承,提倡开放式重组,上海地方金融机构将逐步推行干部市场化。[相关规定]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出台 [深度报道] 上海国资改革锁定五核心 保监会高压打假 清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石化业求索由大到强 发改委论证6套天然气价改方案

学界也对新一轮地方保护主义表现出极大的担忧,杨华就是其中一位。我认为当前地方政府采购产品当地化的政策,至少违背了四个法律条文。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成员、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教授杨华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赋权,杨华拥有对上海市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独立评审权、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面对地方出台保护当地企业的冲动,杨华同时建议,如果政府想要扶持当地产业,可以参考美国的《购买美国产品法》,尽快出台扶持中小企业、支持国货及自主创新产品的法律。

政府采购当地化违背了四个法律条文

《21世纪》:作为一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员,你认为现在一些地方出台的保护地方产品的政策属于地方保护主义范畴么?

杨华: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我国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了拉动内需的措施,政府采购措施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各地在纷纷出台政府采购措施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政府采购当地化的倾向,这是地方保护主义的表现之一。

我认为这些措施一是没有法律基础,与现行法律相违背;二是政府采购起到了贸易保护主义的作用,与国内外的潮流相违背。

应该来说,主要是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地为了保增长而推出了一系列地方保护主义措施,比如天津出台30条措施促经济发展,就包括安排9000万元,支持优势企业发展。主要是支持本地建设项目采购本市生产的钢材,按照采购数量每吨给予生产企业100元的补贴。

《21世纪》:作为法律方面的专家,你认为上述地区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曾有地方领导指出,这些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这一领域。

杨华:我认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事实上,针对你说的地方领导的说法,必须要清楚的是,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我们必须审视政策、规章出台的合法性,不光看其合理性,因为合法性的表现更为抢眼。

当前地方政府采购产品当地化的政策,至少违背了四个法律条文。

一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该法要求政府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不能搞地方保护。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行政机关不得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二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也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三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该法要求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1

四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该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除此之外,我认为,政府采购的当地化,还会间接影响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与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相背离。

政府采购当地化没有基本法上的依据

《21世纪》:但在同等条件下购买本地货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有《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等法律依据,那又如何解释?

杨华:目前,政府采购当地化的做法没有基本法上的依据,如果要说仅有的借口的话,那就是依据《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扶持当地的自主创新产品。

但必须注意到,由于该办法是财政部制定的,虽然其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但它只是部门规章,当部门规章和相应法律相冲突时,其效率处于较低的等级,违背法律的规章不能作为政策出台的依据。

《21世纪》:但最近美国国内外也有强烈的反对购买美国本国货的声音,美国政府又会如何应对?法律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

杨华:事实上,《购买美国产品法》还有一个关于建筑材料的特别条款,规定美国公共建筑或公共工程的建造、改造和维修都必须使用本国建筑材料。

但该法也曾遭到世界各国的质疑,2009年2月17日,美国经济刺激计划最终尘埃落定,总统奥巴马将在当地时间17日签下这份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新政府第一大单。当该款试图挽救美国、进而重振全球经济的同时,很多国家曾反对美国的购买本国产品的做法,奥巴马政府随后不得不表明不违背国际协议的态度,这一切都是在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进行的。

所以,有了这部法律,一切就会按照法律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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