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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水利水电学院08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1970-01-01  来源:学校网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2008年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我校在水利工程和地质工程领域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及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工作。

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在我国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程硕士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

录取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及专门制订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生在取得规定的学分后,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或设计)答辩,经学校审查合格,授予工程硕士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二、培养目标

为水利工程领域或地质工程领域的工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程建设及管理部门(含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政治思想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本工程技术领域宽广的基础理论和坚实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三、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的专业(工程)领域及代码

水利工程(430115) 地质工程(430118)

水利工程领域涵盖及所涉及的学科专业有: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农业水土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结构工程、工程管理等;

地质工程领域涵盖的学科专业有:地质工程、岩土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等。

四、报考条件

在职工程技术及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工作业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05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4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大学本科毕业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

五、报名事项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报名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进行网上报名;第二步:进行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7月7日—16日,报考者首先登录网站zaizhi.hadoe.gov.cn/zzlk/ 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7月19日—22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网报编号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名,否则网上报名无效。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费:80元;

4、外省市报考者:可在当地报名考试,需要根据当地报名考试安排,于规定时间进行网报及现场报名。

六、考试方法

1、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全国联考;第二阶段: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

2、全国联考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采取由全国联考的“GCT”(Graduate Candidate Test)形式。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和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或日语中的一种)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总计400分,共3小时。试题均采用客观选择题,答题形式为问答、填空、改错等。全国不规定统一的“GCT”合格分数线,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标准,并对合乎标准的考生进行综合测试,最后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GCT”为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其成绩有效期为二年。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我校根据成绩决定考生是否可以参加综合测试。对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提出申请转入我校的受理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之前。

3、综合测试时间:考试时间一般在12月下旬(具体时间等确定后在网上发布)。面试时须提交《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综合测试考试科目:工程水文学、水力学、材料力学及土力学、工程地质学五门课程任选其一。

七、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和确定,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学校根据考生“GCT”成绩和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在录取前需进行资格审查)。

1、招生单位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08年12月10日~2008年12月16日。

(2)资格审查地点: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北院14号楼112房间研究生处办公室。

(3)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试费用:30元。

(4)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a.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b. 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联 系 人:毋红军 电话:0371-65790989 13343833815(手机)

传 真:0371-6579098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北环路36号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处

邮 编:450011

八、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每半年集中20天左右授课。学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期限为2.5~5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课程实行学分制,取得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在研究生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其研究课题或工程项目进行。

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

九、收费标准

上学期间全部学费每人2.2万元;教材费另行收取。食宿费、差旅费及论文阶段的研究费均由个人自理或所在单位负担。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减免部分学费(仅选择减免程度最高的一条,不能同时享受两次减免)

1、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全国联考总成绩在我校排名第1、2、3名者分别减免规定全部学费的30%、20%、10%;

2、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学士学位获得者且全国联考成绩270分以上者减免学费10%;

3、同一单位被录取人数达到5人以上者每人减免学费10%。

十、参考书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5元。

《2005-200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真题精解》,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十一、联合办班事宜

欢迎广大工矿企业及事业单位与我校联系联合办班或异地办班事宜。

联系人:陈处长;联系电话:0371-6579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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