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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疆地区基层少数民族法官稀缺 全省向社会招百名准审判员

日期:1970-01-01  来源:学校网

昨日,从云南省高级法院获悉,针对全省边疆地区基层少数民族法官稀缺的状况,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试点,全省法院系统计划招录120人,其中面向社会招录100名高中生,定向培养成具有本科学历的审判人员。另外20人,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2008年度入学新生中招录。

须熟悉少数民族语言招录

法官荒、审判人员稀缺等现象,一直以来困扰着云南省边疆基层司法工作的良性开展。此次招录主要面向全省8个民族自治州所辖县及非民族自治州的20个民族自治县。此外,贫困县人口较少民族、特有民族和特困民族中具有高中学历者,也属招录范畴。

招录对象须具有教育部规定的高中及同等学历,文理兼招。此次招录,须通过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各级法院、云南民族大学会同教育部门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测试(口试)。也就是说,报名人员需要熟悉本民族语言和本地区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才能被录取。

招录后,实行高中学历起点全日制本科教育,由云南民族大学培养,学制4年。毕业之后,学生到基层法院实习不少于半年。毕业时颁发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4月底将公布招生章程,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招录采取县级法院调查动员、州市级法院汇总、省法院审核批准的方式,鼓励适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参加今年云南省高考的学生,将提前批次录用。根据招生计划,按高考成绩和少数民族语言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择优录取。6月下旬,查询公布考试成绩,7月初体检考察。预计7月中旬即可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据悉,全省各级法院面向社会大规模地招录高中学历起点生进行定向培养,尚属首次。

个人只负担10%学费

被录取人员到云南民族大学报到时,须与云南民族大学、省各级法院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在校期间按学生身份管理。

定向班学生在校期间减收学费,同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法学专业学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年4500元),由省级财政负担70%、生源送培地同级财政负担20%、学生个人负担10%。学生生活补助经费,本科生按每生每月600元(假期减半)的标准发放,此项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70%,生源送培地同级财政负担30%。

考试合格即到法院工作

定向招录班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决定定向单位,学生毕业后进行公务员考试,考试合格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有关县级法院工作。

对于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将组织公务员录用考试,同时实行淘汰制。考试合格者,云南民族大学应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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