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公布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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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区公布2013年招生计划 实行“零择校”

日期:2015-12-15  来源:学校网

今年是萧山区实施阳光招生,明确城区初中小学实行零择校的关键一年,秋季入学成为家长关注的焦点。

了解到,区教育局已经下发《关于201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关于2013年初中小学招收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工作意见》两份文件,对招生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条件有调整

今年萧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仍然遵循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房户一致等原则。

在招生对象方面,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具体分为三类:城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有户籍的新生;非城区户籍,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且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的新生,《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之前,房产性质为住宅或商住;非城区户籍,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凭社区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且父母一方在城区工作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保凭证、非萧山区和非杭州六城区户籍的其父母一方还须出具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

根据安排,小学第一类新生在6月1日到汇宇小学报名,初中第一类新生在5月18日到现就读小学或汇宇小学报名。初中小学第二、第三类新生分别在6月2日、6月22日,到汇宇小学参加报名。小学第一类新生中,属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部分转制社区、行政村户籍的新生,由社区(村)负责集中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就近就读

子女入学问题是进城务工人员关心的头等大事,区教育局今年进一步完善入学意见,将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持有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来萧务工人员子女;第二类是在萧山区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且在萧山区合法务工(或经商)1年及以上并在萧山区交纳社会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的来萧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可在8月1日至8月10日,到实际居住地所属镇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或镇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专门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第一类新生携带《浙江省居住证》,家庭户籍本,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第二类新生携带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萧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所在村(社区)以上、单位确认的房产租赁证明,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同时,除小学一年级新生以外,浙江省籍学生还要提供省电子学籍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外省户籍的学生则须提供流出地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

目前,这两份招生意见都已经在区教育网发布,相关人员可登陆http://www.xsedu.zj.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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