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2012年艺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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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日期:2015-11-13  来源:学校网

学校现有教职工845人,其中专任教师568人,教授59人(其中校聘教授4人),占专任教师数的10.3%;副高职称教师165人,占专任教师数的29%;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25人(其中博士24人),占专任教师数的57.2%,外聘教师103人,外籍专家10人。30余人先后获全国劳模、全国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会高等师范院校优秀教师奖,1人被评为甘肃省教学名师,12人获甘肃省高校青年教师成才奖,2人获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7人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2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6人获甘肃省园丁奖优秀教师。

近年来,学校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坚持转型、提升、发展的方针,高度重视学科专业建设,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大力发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不断实施学科专业调整和改造,先后申办了种子科学与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应用化学、旅游管理等应用型专业10余个。坚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先后为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5万多人,涌现出了以中科院院士、国际催化理事会主席、国际催化奖获得者李灿为代表的杰出校友和一大批辛勤工作在基础教育及各条战线的业务骨干。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项目1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承担省厅级项目100多项。21项成果通过鉴定,有58项研究成果获省厅级奖励(省部级奖14项),15项成果获得专利。出版著作76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840篇。其中,SCI收录论文40多篇,权威期刊收录230余篇。甘肃省河西走廊食用菌生产关键技术创新应用及技术体系建设等4项成果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苦荞、锁阳等特色资源与螺旋藻复合新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与应用获甘肃省技术发明三等奖。先后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厅级教学成果奖17项。

学校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突出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连续多年在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物理教学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全国性比赛中获奖。

学校注重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坚持开放办学。选送教师到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出国进修、访问;积极选送学生出国留学。目前已与英国、法国、韩国、新西兰等国外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与西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建立了合作关系。

二、

三、报考时间、地点

四、考试内容

(一) 美术学、绘画、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考试内容详见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印发的考试大纲。

(二) 学前教育(艺术方向)

1.培养目标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师范类),本科,学制四年。本专业培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扎实的学前教育基本理论知识和娴熟的学前教育技能、技巧,具备从事学前艺术教育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够适应现代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能胜任幼儿园、儿童艺术教育等机构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艺术教育管理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2.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 (女身高1.50米以上,男身高1.60米以上;四肢健全,无生理缺陷)的文、理科考生。2.必须参加2012年全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三类中的任何一项省级统考,并取得成绩者。3.考生报名必须携带本人的《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4.报名时交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5.专业考试报名费180元(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

3.面试内容

(1)形体与语言表达(30分)

考生当场抽签,在准备十分钟后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讲故事。形体上考察五官相貌、体型体态,在讲故事的过程中配合故事内容考察肢体动作、艺术表现等情况;语言表达上要求口齿清楚、语音准确;语言规范、流畅自然,表情大方,富有感情,有感染力。

(2) 艺术特长(70分)

艺术特长考试成绩由主项考试成绩(50分)和辅项考试成绩(20分)两部分组成。

考生所参加的全省统考项目为主考项,参加美术类统考考生的主项考试成绩按照统考成绩乘以0.17折算,参加音乐类和舞蹈类统考考生的主项考试成绩按照统考成绩乘以0.5折算。

主项考试内容选择美术者,在声乐、器乐、舞蹈中任意选择一项作为辅项考试内容。声乐考试要求考生演唱一首自选歌曲(自带伴奏带),要求音准、节奏正确,音色优美,富有表情;器乐考试要求考生演奏一首自选乐曲(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要求掌握基本的演奏技能与方法,能正确演奏乐谱;舞蹈考试要求考生表演一段自选舞蹈(自带伴奏带),动作舒展协调,表情自然大方,舞蹈有节奏感,不抢、不拖拍子。

主项考试内容选择声乐、器乐、舞蹈者,以简笔画作为辅项考试内容。简笔画考试要求考生在20分钟内,画出简笔画形象2个,其中1个自选,1个指定。要求简练、快速、特征鲜明、形象生动,线条和位置关系连贯流畅。考生自备画具,试卷纸由我校统一发放。

五、录取原则

(一)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二)招生工作按照甘肃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进行,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三)美术学、绘画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全省普通高校音乐学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学前教育(艺术类方向)专业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考试成绩。美术学、绘画、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专业在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学前教育专业按照专业课合格,文化课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四)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五)我校招生专业、考试办法、考试时间、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各省招委会规定不一致的,则以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为准。

联系部门及电话

招 生 办 电话:09368283598

音乐学院 电话:09368282076

美术学院 电话:09368282059

教师教育学院 电话:0936828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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